*大连池市****年度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大连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年度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计划的请示》*交呈[****]***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大连池市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为黑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危桥改造项目2个(共4座桥梁)和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个项目,路线全长4.****;
2.2 建设地点:*大连池市区域内;
2.3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负责报审通过审查;负责本项目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等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勘察、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后续服务,技术类协调和服务工作(包括文件报批、专项评估审查及报批等)等;
2.4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可研编制费:***元,勘察设计费:***元;
2.5标段划分:划分*个标段;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通过上级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
2.8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3.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或工程测量)丙级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后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3年3月**日**时**分至***3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3年4月**日**时**分;
6.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号)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中标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9.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9.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
9.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5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及电话:黑河市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大连池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朝阳大街**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3年3月9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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