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安市****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小财政宾馆道口至地下森林道口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宁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宁安市****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小财政宾馆道口至地下森林道口公路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宁交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安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小财政宾馆道口至地下森林道口公路,路线全长**.*****,设计时速****/h,设计标准双向车道*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9.**,路面宽度7.**。原有桥梁3座,列入危桥改造计划1座(全部利用),原有涵洞5道(完全利用),平面交叉**处(顺坡处理)。本路段原有道路路基横断面分1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为*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交)工报告;④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缺*不可)。
3.1.3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近*年(****-****)年,若企业成立不足*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年度至****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3.1.4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并持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年6月至****年8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职务。并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企业为其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及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3.1.5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安市古塔东街九号
联 系 人:赵鹏
电 话:0453-8854881
招 标 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宁安市古塔东街九号
联 系 人:孙阳
电 话:0453-7896017
代理机构:黑龙江澜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达国际花园2号楼0单元110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054347887
邮 箱:ltgcgl@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注:“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证明材料: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交)工报告;④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缺一不可)。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2、以上需投标人提供承诺情况的,格式自拟。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无在建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项目总工
1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职务。并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企业为其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及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2.应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拟委任项目总工的职称证。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2022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2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⑪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2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0)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因素:35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3.2.5
详细评审数量
本项内容补充: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则否决全部投标,不再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及评审。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2022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10.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10.4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施工总体
计划
8分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分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一般,得12~14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4~17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7~20分
质量、安全、
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分
①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1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2.5分;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1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2.5分。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15分
履约信誉
15分
企业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满分15分。
财务能力
5分
财务
5分
1、企业财务状况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
2、2021年-2023年,年平均营业额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加2分;
业绩
15分
企业业绩
15分
1、企业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5分;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增加一项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业绩需附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交)工报告;④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缺一不可。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包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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