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堰泄洪闸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红石堰泄洪闸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上小路交口诚挚大厦A座***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红石堰泄洪闸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设施提升项目 |
施工范围 |
增建水闸自动化控制系统(含视频监控、水位与流量自动测报、自动化远程化操作控制等),信息化平台搭建并与肥西智慧水务或淠史杭总局数字灌区相融合,水闸周边区域绿化、混凝土测流标准段、道路维修,安全警示标牌,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水文化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施工工期 |
***日历天(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创建验收单位官网公布创建通过之日止,其中施工工期为**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 |
执业证书信息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皖************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刘颖欣、许家新、王东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红石堰泄洪闸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设施提升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号淮河科研中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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