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东柘干渠延长段水系整治工程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平县东柘干渠延长段水系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1]***号),投资项目统*代码:****-******-**-**-******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建设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所城镇、大埕镇、柘林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等级为Ⅳ等,规模为小(1)型,干渠和渠系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对黄冈镇、所城镇、大埕镇、柘林镇的水系渠道进行清淤疏浚、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渠岸加固及景观提质等综合整治;纳入整治的渠道共计**条,整治总长度约**.**公里,全线进行清淤疏浚,同时截污、改造加固渠岸和配套渠系建筑物等。工程估算总投资*****.***元。
2.3招标范围:东柘干渠穿竹林溪延长至东南侧包括黄冈、所城、大埕、柘林等镇水系,本次招标纳入整治渠道总条数**条,总长度**.**公里,整治内容包括渠道清淤、护岸加固、渠系配套建筑物改造加固及景观绿化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完工验收结算期、竣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满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说明。
2.4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2.5 计划施工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个月。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满足《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 年第 9 号)的要求。
3.3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①或②资格要求,并同时符合③的要求:
①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近*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根据水建设【****】***号执行)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近*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不得更换。
3.4近*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由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近*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和广东省水利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版)-投标人》,咨询电话****-*******)。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版)-投标人》,咨询电话****-*******)。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份,副本*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顶宫路口粤东大厦 3 楼
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 |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顶宫路口粤东大厦4楼建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联系人: 佃工 | 联系人:** |
电话: ****-*******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号第**层****房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
联系人:** | |
电话:***-******** |
****年**月**日